导航栏

×
你的位置: 合同书网 >租房合同 >导航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5-06-05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系列9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险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1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

四、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公司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借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三)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利润分配表。

(四)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其他财务报告法定使用者。

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司汇总编报的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3

目的:为使本部门工作管理到位,秩序井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经营部全体员工。

原则:以劳动法为依据,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部分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所有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部门考勤制度。

二、迟到、早退、旷工

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7:30至11:30

下午14:00至18:00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十次者,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薪金。

三、请假

1、病假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

2、事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条》,经直属领导核准,报相关人员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出差

1、员工出差前应经直属领导批准,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

五、考勤记录及检查

1、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行使检查权。检查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部门员工对部门领导的考勤行使监督权。

2、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罚款。

第三节辞职与辞退管理

一、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属上级领导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行政部门审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行政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证件清还手续。

4 、财务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 、行政部门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二、辞退管理

1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属上级领导向行政部门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2 、行政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

3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证件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4、行政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工作。

第二部分行为规范

第一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本部门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和部门利益为重,对公司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和部门形象或名誉的事。

3 、本部门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二、员工未经部门领导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或部门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或部门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代表公司或部门参加活动

三、部门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公司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部门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收取回扣的,须一律上缴部门相关负责人,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或部门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或部门密级文件、技术资料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男士不得留长发,穿拖鞋,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工作中本着换位思考的原则,做到面带微笑。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与客户沟通时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部门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 、如果部门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人员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 、如果部门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或部门确有重大贡献者。

3 、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或部门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或部门赢得荣誉者。

8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呈报部门负责人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法者。

2 、利用公司或部门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或部门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蓄意损害公司部门或他人财物者。

4 、泄漏业务机密者。

5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6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7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者。

8 、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团队造成损失或对部门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者。

9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0、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1 、发现损害公司或部门利益,听之任之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无故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6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部门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

4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四节福利

1 、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27天带薪假日:

a.元旦(公历1月1日一天)

b.春节(农历除夕、新年七天)

c.清明节(公历4月4日三天)

d.劳动节(公历5月1日三天)

e.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三天)

f.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三天)

g.国庆节(公历10月1日七天)

h.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根据路途长短另计,长途4天,短途2天,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部门相关人员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9)有薪病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休假规定员工提前15日向部门相关人员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

2 、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3 、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福利。

4 、健康检查:部门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5 、员工活动:部门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第三部分部门制度

第一节

值班制度

为保障本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管理和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双休日值班制度

公司双休日值班参照正常工作时间,部门员工之间自由协商,保证周六、周日部门中有人值班,处理日常工作及突发的紧急事件。

2、节假日值班制度

节假日值班参照正常工作时间,值班地点为各自办公室。由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协商制定出节假日值班人员时间及名单,制成《值班表》贴于公司通知板上。保证节假日期间部门中有人值班,处理日常工作及突发的紧急事件。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值班时间的规定,严禁无故不到、迟到早退。

4、值班人员要看护好责任区域内的设备和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

5、值班人员要向上级领导报告重要事件、重要情况,对上级重要文件及时传达。遇有紧急会议和突发事件,一定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6、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领导说明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办理换班手续。

7、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负责清理办公室卫生,并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二节例会制度

1、例会目的

为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统一工作步伐。使部门工作有条不紊地按计划执行,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及时部署、安排、调整、检查内部工作,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实现有效管理。定期对工作任务和日常管理进行检查考核,更有效的完成各项计划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2、例会原则:

部门例会是部门处理本部事务的例会,总体目的`是交流信息、汇报工作、统一思想、加强工作配合、整合资源、会商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3、例会内容

会前部门领导做好准备,检查每一个岗位按周计划完成、未完成、进行中的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方案。

4、提议内容

包括传达公司的各项文件及工作要求,每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公司工作计划分解;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事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工作任务发布和督办检查事项等。

5、例会时间

部门例会每周一、四召开,周一会议主要内容是部署、下达本周工作计划内容及信息交流、传达;周四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本周计划完成情况及工作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6、例会要求

会议要做好记录,各参会人员需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例会期间,不得接听电话,与会者一律将手机调制振动或无声状态。

7、参会人员

部门例会成员主要为本部门人员,会议主持人为部门负责人,会议主要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共同配合协调事项。

第三节卫生制度

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和谐、舒适、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实施,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一、值日范围:

1.值日人员负责门窗、沙发、茶几、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的擦拭。

2.负责扫地、拖地、浇花、垃圾清理工作。

二、个人办公环境管理:

.办公桌、电脑、电话、文件架要每天擦拭。

2.办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不乱丢乱放。

3.文件柜中个人文件整理要清晰、有序、方便查找。

4.下班离开时要关闭电脑,切断电源。

三、其他:

1.打扫完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关闭饮水机、电灯、空调电源。

2.因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按时完成当天值日任务时,提前协调好替代人员,避免出现当天无人值日现象。

第四节早餐制度

根据本部门员工家庭实际情况,及为员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考虑,允许员工早上吃饭,但规定必须在8:00以前吃完,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及公司形象。

第四部分培训与发展

第一节培训管理

一、培训目的:塑造企业文化,促进人力资源增值,提升经营绩效。

二、培训原则:员工培训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

三、部门培训管理的常设机构是培训组:除培训主管外,其余岗位均为兼职人员,由培训组在本部门范围内选拔产生。

四、部门培训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

1 、一级培训由部门经理主办,负责部门全体人员管理培训,部门业务培训、岗位培训。

2 、二级培训由培训组主办,部门员工自我管理培训及新员工入职前培训等。

五、培训积分制

1 、培训组每年初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确定培训课程设置及相应学分,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即可获得学分。培训组同时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记录每年度培训测试成绩、积分。

2 、各岗位培训积分标准由培训组每年度调整一次。正式员工绩效考核将结合本人全年培训积分进行,积分不达标者绩效考核将受影响。员工晋升必须获得拟晋升职级资格的培训积分,否则仅提升为代理职务。

3、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培训组将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培训组请假。

六、员工自我培训

1 、部门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资历考试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可凭培训考试机构的证明,经人事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

2 、员工在职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历教育或培训时,确需占用周六工作时间的,可凭入学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但当临时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时,应服从公司安排。

3 、对于取得更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者,公司将作为员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培训费用报销

1 、培训组根据年度培训规划制定一级培训费用预算,报总经理批准。

2 、二级培训费用由公司各部门根据培训计划提报预算,经财务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节培训成绩考评

一、考评目的

1、通过对员工能力、努力程度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保障公司高效运行。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实现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评原则

1、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多角度考评原则。

三、考评作用

1、培训:根据培训统计分析结果,制订培训规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2、职业发展指导:根据绩效统计分析结果及双向沟通,修正员工职业发展设计。

3、考评成绩作为晋升与加薪的依据。

四、申诉及处理

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直接向部门经理申诉。部门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必须对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

第五部分员工权益

一、劳动安全

1、公司部门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1)向部门经理提出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4

1.上下班时间;早上8点50必须到公司,超过9点钟算迟到一次30元。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没写请假条的算旷工扣除日薪的2倍。

2.在办公室晚上6点前必须男生打领带,女生系领结,白色或浅色上衣,黑色或深色西裤或短裙。佩戴工牌,不按要求着装的`一次20元。

3.不准带客户及陌生人进入员工电销区域,违者一次50元,如发生骚扰员工正常工作及大声喧哗的事件,则该员工开除处理并扣除3天工资。

4.电销时间不得与身边同事开玩笑或大声喧哗,更不允许吵架等极端行为,一次20元,严重的开除。

5.电销时间不得利用电脑或手机打游戏看视频电影等行为,一次50元,3次即开除处理。

6.新人入职10天内离职的不予计算工资,做到不随便不浪费,负责任的选择工作认真工作。

7.下班时须整理自己座位,垃圾清理桌面整洁,离开座位即摆正座椅。脏乱差一次10元。

8.来访必须登记,否则不予奖励,不计重复。客户一人一次有效,同一客户不可再拿2次来访奖励。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诉讼工作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诉讼工作管理办法》、《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诉讼工作实际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以公司各级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保险类诉讼/仲裁案件和其他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以下统称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公司作为诉讼第三人的案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保险类诉讼案件,是指因保险合同、代位追偿和保险公估等引发的诉讼/仲裁纠纷(以下简称保险诉讼)。

保险诉讼以外的民商事案件统一称为非保险诉讼。

第四条诉讼案件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性。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诉讼案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录入风险信息管理系统诉讼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诉讼管理平台)。

(二)完整性。对本办法规定的所有诉讼案件均应当按照诉讼管理平台的要求,完整录入诉讼的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法律文件,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诉讼案件管理权限提交审批。

(三)分级管理。超出分支机构权限内的诉讼,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公司有关部门审批。除公司另有规定,各分支机构有权根据下辖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管理制度。

(四)保护公司权益。涉诉机构应当坚持保护公司权益的原则,重视案件证据的收集和法律问题分析,通过诉讼、调解等各种法律手段灵活处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

(五)自主应诉。公司法务人员应当全程参与案件的处理。一般轻微诉讼案件,应由公司法务人员代理。疑难复杂案件,经审批后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公司法务人员应当全程对代理律师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诉质量。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风险合规部是公司诉讼管理的主管部门。各分支机构风险合规部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应本级机构的诉讼管理细则。

第六条公司理赔部作为理赔主管部门,负责保险诉讼的直接管理,但诉讼金额500万以上的案件应当提交公司风险合规部直至控股公司审核。

第七条各分支机构应加大对本级及下级机构法务人员的培养力度,建设一支懂法律、懂业务的法务队伍。

各分支机构风险合规部应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导意见》规定至少应配备一名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的人员,承办诉讼等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对以公司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由公司风险合规部负责诉讼工作;涉事纠纷部门作为涉诉部门,配合风险合规部完成证据收集、整理等相关诉讼工作。

第九条公司风险合规部在诉讼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解释公司诉讼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诉讼管理工作,对公司整体诉讼案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按照控股公司要求请示上报重大诉讼案件;

(四)管理诉讼案件管理平台,提升诉讼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承办公司重大诉讼案件、指导督办分支机构非保险类诉讼案件;

(六)承担其他诉讼案件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理赔部在诉讼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保险诉讼案件直接管理,制定考核方案、实务标准;

(二)审核超出省级分支机构权限的保险诉讼,指导分支机构具体开展保险诉讼案件调查、调解;

(三)监测分析诉讼案件赔付情况,制定管理政策;

(四)建立公司保险诉讼网络;

(五)承担保险诉讼管理中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涉诉部门参与诉讼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完整地将诉讼相关事实报告风险合规部;

(二)积极、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三)配合风险合规部或外聘律师开展起诉或应诉工作;

(四)承担其他配合诉讼管理的工作。

第十二条诉讼案件实行总分支机构分级管理。诉讼金额50万以上的案件,应当报分支机构审批;诉讼金额100万以上的案件,应当报公司审批。

公司各级机构主动发起的诉讼请求金额超过100万且对公司声誉、监管关系维持、整体业务发展、重要合作关系维护等产生重要影响的诉讼,应当通过诉讼管理平台逐级上报公司风险合规部,由公司风险合规部请示控股公司是否发起诉讼。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规定的诉讼案件的起诉(应诉)、一审、二审、再审等诉讼阶段应按照权限报请上级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送达公司的司法文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上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涉及非保险类诉讼的,由公司风险合规部签收;涉及保险类诉讼的,由公司理赔部签收;特殊情况下已由其他部门签收的,应当区分情况立即转交风险合规部或理赔部。

第十四条公司各级机构发生诉讼案件需要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依照公司《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聘请律师并录入律师库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各级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诉讼案件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机构应当将各类诉讼案件信息及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诉讼管理平台,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诉讼案件的统计分析以诉讼案件管理平台中的案件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非保险类诉讼,诉讼名称应当以“原告+(诉)被告+纠纷事由”为标题,如“张三诉某支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或“某支公司诉张三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诉基本情况,应当简明扼要描述纠纷主要事实和争议。

保险类诉讼案件,诉讼名称应当以“原告+(诉)被告+险种”为标题,如“张三诉某支公司企业财产一切险案件”。

第十八条各分支机构、中支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法院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诉讼案件上报前,法务人员应当对案件情况进行核实,形成本级机构的处理意见,包括代理方式、程序和实体法律问题分析等。

对保险诉讼,还应当对案件承保、出险、理赔等相关单证进行收集并作为证据上传至诉讼管理平台,并就案件涉及的人伤医疗、财产评估等专业问题向本级机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拟定赔付意见及应诉意见。

第十九条公司原则上应当对基层公司上报的诉讼案件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给出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应包括案件争议焦点答辩、证据分析以及诉讼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第二十条在诉讼案件的审核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涉诉机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一)对不属于受理机构管辖的案件,应及时提出书面管辖异议;

(二)诉讼相对方提出诉前或诉中保全,应及时提出异议;

(三)诉讼相对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应及时申请保全;

(四)诉讼案件证据明显不足,应要求相关部门或机构补充。

第四章出庭应诉

第二十一条诉讼案件应当坚持以公司内部法务人员出庭应诉为主、外聘律师出庭应诉为辅的原则,逐步提升公司内部法务人员专业能力。

第二十二条对聘请律师代理的诉讼案件,公司诉讼案件承办人或法务人员(以下简称承办人员)应当全力配合应诉工作,并做好应诉案件管理和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管控。

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提交法院或仲裁委的授权书仅限一般授权,授权范围限于“代为调查取证,查阅、复印、摘抄本案有关资料;代为提交证据,出庭质证、陈述、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代为签署、送交、接受和转送各种法律文书等”,未经上一级公司审批不得将“调解、上诉、和解、放弃诉讼请求”等关系公司实体权益的权利授予代理律师。

第二十三条代理律师、公司诉讼案件承办人员等出庭应诉人员,应在出庭前对诉讼案件涉及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仔细分析,形成清晰的应诉策略,并准备证据目录、答辩意见等书面材料。

第二十四条代理律师、公司诉讼案件承办人员在庭审阶段,应严格按照法院的相关规定和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并与公司保持沟通。

第二十五条代理律师、公司诉讼案件承办人员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应立即向所在诉讼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将诉讼结果及法律文书(电子版)录入诉讼管理平台。

第二十六条对跨地区诉讼案件,各分支机构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公司人员应诉或委托诉讼所在地机构处理。对于委托诉讼所在地机构处理的案件,受托机构应当认真负责处理,不得推诿。

委托异地机构应诉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机构承担。

第二十七条公司任何机构作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不得缺席应诉。确实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提前与法院沟通,申请变更开庭时间。因未出庭应诉导致公司败诉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五章结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诉讼案件的承办人应当将庭审笔录、诉讼各方的答辩状、代理词、裁定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进行整理,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归档。对理赔所需要的证据,应当上传至理赔系统。

第二十九条公司推行典型案例制度。公司每年从以公司各级机构为当事人的案件筛选出具有代表性、指导性和理论性的案件,总结诉讼经验,加强交流,提高公司作为保险人的诉讼实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十条公司鼓励在案情清楚、损失明确、有利减损的情况下,从维护公司企业形象和长远利益的情况下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但以下案件,不宜采取调解方式处理:

(一)拒赔可能性较大,或存在道德风险的案件;

(二)判决结果预期好于调解结果,或双方调解诉求差距较大;

(三)调解结果可能对同一案件的理赔或追偿产生不利影响的;

(四)其他调解结果可能明显对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不利于公司企业形象的情况。

第三十一条案件调解的请示及审批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当事各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后,应当在法院主持下调解,以保证纠纷解决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对生效判决和调解书,各级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公司财产被冻结或强制执行,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公司应及时审核先予执行的范围是否超出当事人请求范围、公司保险责任范围等问题,并及时提出异议。

第三十五条对法院要求公司协助执行的案件,若不属于公司保险责任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提出执行异议;否则,各级机构应当按照法院裁定书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及时完成。

第三十六条对法院执行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执行标的错误等问题,应及时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要求法院撤销或修改执行决定。

第六章奖惩机制

第三十七条为提高公司诉讼实务能力和水平,公司各级机构应加强对法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费用予以报销,具体报销额度由各分支机构确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级机构应当就法务人员或诉讼承办人员及代理律师诉讼表现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对诉讼中避免或挽回公司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法务人员,公司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对在诉讼中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未能认真负责做好证据收集、法律论证、出庭应诉等诉讼工作,导致法院罚款、公司财产被冻结等公司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的,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四十条对未及时将诉讼案件有关信息录入诉讼管理平台、未按照本办法或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报送诉讼案件的,导致公司在诉讼案件统计、准备金提取、信息披露、偿付能力编报等方面违反监管规定的,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风险合规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对公司已发布的诉讼案件管理制度与此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风险合规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6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内抓管理,外树品牌,形成高效、规范的工作习惯,制定本章程。

一、接待制度

凡有来宾,公司人员都要热情接待,笑脸相迎,并用“您好”、“请坐”等礼貌用语接待,待客人就座后,要倒茶倒水。来客临别时,要用“慢走”、“再见”等礼貌用语送行。客人与公司人员谈话中间,无关人员不得吵闹或随便插话。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总经理室和财务室。

二、电话制度

1、凡接电话者,接机首先说“您好!XXX”。

2、除工作需要外,公司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公司电话聊天。

3、工作和业务需要外,公司人员不得随意拨打长途电话,若有违例者,从工资扣除所打电话费的三倍。

4、若有来电被叫者不在公司,要做好来电记录,包括来客姓名、电话、有何事等。

三、卫生制度

公司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衣着整齐、端庄,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乱丢乱放,随地丢弃杂物。

四、请假制度

1、公司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随便离岗或脱岗,不得迟到或早退,违反一次警告,违反两次扣除工资10元,连续三次扣除半月工资。

2、公司人员一般不准请事假。若有特殊情况,可写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并扣除请假天数的工资。

五、财务制度

公司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1、业务部门支付各类款项时要填写资金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经主管会计、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方可办理付款。

2、各项费用的报销要填写相应的报销审批单。报销审批单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发票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涂改、伪造。财务人员应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和越权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若有违反者,扣除相应报销款项和当月工资。

六、派车制度

1、公司汽车由领导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借车、出车。

2、公司汽车谁开车谁负责,若有不必要的磕碰或损坏,由开车人负全部责任。

3、汽车要定时保养检测,开车人要不断地检查车的机油、刹车等部件,遇有情况要及时排除或汇报。

七、本制度由XXXXX贸易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本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7

为建立一支团结协作,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能为公司创造更高的利益,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每一个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每个员工在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桌面整洁,每日工作后维护好公共区域的卫生。

四、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串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能因个人影响整个公司的'形象。

五、工作时间内避免接听私人电话,严禁占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事。

六、公司本着互尊互爱,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员工使用标准的服务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以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调、语速的服务。

八、认真对待对待每一个客户,合理的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九、服从分配、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不得透露公司机密,违者重罚。

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8

第一条为了向客户提供优质的防灾防损服务,维护客户的根本利益,同时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减少灾害损失,控制财产险业务赔付率指标,使公司财产险业务经营处于健康的发展态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防灾防损工作的职责、时限、总方案内容、流程及相关格式。

第三条总公司财产险业务分管领导为防灾防损工作的指挥者,全面负责防灾防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总公司财产险部为防灾防损工作的管理者和具体方案制定者,全面协调部署防灾防损工作。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9

一、厂办室

1、 公文阅办及保管;

2、 会议管理;

3、 微机管理;

4、 信息收集、管理;

5、 公共关系管理;

6、 档案管理;

二、企业管理部

1、 企业目标

2、 管理及考核;

3、 计划管理;

4、 现场检查;

5、 综合管理;

6、 统计管理;

7、 样板车间、文明处室管理;

8、 合同

9、 管理;

10、 贯标

11、 工作;

三、 人力资源部

1、 人事管理;

2、 劳动定员管理;

3、 劳动定额管理;

4、 劳动工资管理;

5、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

6、 劳动纪律管理;

四、 财务部

1、 财务管理;

2、 财务监督;

3、 财务控制;

4、 物价管理;

5、 成本管理;

五、 生产部

1、 生产管理;

2、 消耗管理;

3、 废品管理;

六、 审计室

1、 制定审计计划;

2、 拟订审计报告;

3、 审计咨询管理;

4、 审计文件管理;

5、 按计划对各部门进行审计;

七、 监察室

1、 案件管理;

2、 信访工作管理;

八、 质量管理部

1、 来料检验与控制管理;

2、 工序质量管理;

3、 成品质量管理;

4、 保优创优工作;

九、 设备管理部

文章来源:http://www.hty567.com/zufanghetong/4714.html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