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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6-18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经典14篇)。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站在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狠抓防汛措施的落实,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大雨、暴雨、雷雨天气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保证全体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确保学校万无一失,师生安全度汛,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二、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校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修缮。对供电线路全面检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响供电。检查避雷设施,并对师生进行教育,防止雷击,造成设施和人员的伤害。检查疏通水道,防止积水对校舍造成损坏,给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带来影响。

2、遇有大风和暴雨或连续阴雨天,防汛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值班,巡视校舍,检查有无漏雨或积、存水现象,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3、利用各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加强对师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4、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事故。

5、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发现险情的及时报告并做好疏散师生的准备。

6、及时了解老师、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及时安排教师组织管理好已到校学生。

7、如学生在校期间骤来大雨、暴雨、雷雨,防汛应急小组及各职能小组立即到校长室集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应急状态,按岗位分工履行职责。

8、如发生了意外或体伤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各班主任要将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上报安全办一份,自留一份,以备应急使用,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汛安全教育。

10、各村屯负责人要掌握所在村屯的学生情况及家长的联系方式,学生所走线路防汛情况并作好应急措施。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2

为了加强学校的防洪工作,有效预防洪水,减轻洪水灾害对学校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洪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洪抗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加强对师生的思想疏导工作,不要造成不必要恐慌,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把防洪抗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按照有关防洪的要求,要建立对天气日常监测制度,并随时上报灾害发展情况,接受分管领导监督检查,防止突发洪水灾害。对危墙、危厕、危房等重要部位要设立警示标志并给予及时维修;及时清理水沟,保持水流畅通。

6、切实落实洪水防治措施。学校防洪减灾领导小组要及时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对学校洪水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对危险程度做出评价、预测。在暴雨活动期间,要尽量避免组织大型师生集会及活动;在考试期间全力防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及早启动防洪水应急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开展学校房屋,周边地貌调查,科学制定洪水灾害防治措施。在学校防洪减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互通情报,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天气情况。要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落实防灾预案和群策群防网络,为制定防洪水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的依据。

8、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部门要实行值班、带班制度,对危险地带进行巡回检查,落实预防措施,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防灾。

9、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三、防洪救灾应急处理措施:

1、接上级防洪抗汛预报后,迅速起动本预案,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迅速到位,各施其责,有组织,有秩序地将疏散到较安全地段。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在投入防洪抢险中,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财产将贵重物质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门卫室、电脑室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减灾顺利进行。

5、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各负责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管理好学生,严禁学生到处乱跑、乱窜,确保学生安全。

6、及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到校做好救护和防疫工作。

7、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8、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9、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10、加强校园值班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抗洪救灾过程中加强治安工作,积极联系派出所,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11、及时将灾情、学校抗洪救灾情况报告乡政府、市教育局抗洪抢险办公室,视其情况请求援助。

12、在防洪抗汛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针对近年来我省我地区多发频发的强降、强降雪、大风、大雾(阴霾)、雷电、高温、冰冻等极端气象灾害,以及由此可能对煤矿、非煤矿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采取必要强制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制度

(一)分析评估制度

根据本地区地理条件、环境、气象和事故规律及特点,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评估,制度可行的预防防范措施,并做好防灾抢险的必要物资准备。

(二)预警预告制度

厂成立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每天公布关于极端气象灾害情况,并由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向职工发布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三)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由各分厂领导担任

(四)、值班带班制度

在极端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矿预防极端气象规定,领导小组成员密切关注和及时收听气象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并在极端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安排好值班关注工作,坚守岗位,重点时段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带班并做到双人值班,随时处置可能的突发情况。

(五)、停产撤人制度

在遇到极端气象灾害威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如:雷电、强风、强雨等气象),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对气象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评估,并应采取停产撤人,同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六)通告报告制度

气象部门发布极端气象灾害预警报告后,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本单位职工通告,由领导小组提出应对措施,并向上级极端气象灾害预防办公室报告。

三、预案措施规定

当气象部门发布“蓝色”及以上气象等级预警预告后,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必须按照下列预案措施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强降雨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详细检查重点防汛部位、地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准备好防汛工具、防汛人员、随时应对灾害的可能发生,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二)强降雪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认真检查供暖保温、供水、供气、供电和房屋设施防寒保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清除积雪。

(三)大风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认真检查房屋房盖、室外设施、高空悬挂物和通信设施,室外焊工作业要备好防火用具,必要时停止作业。

(四)、大雾(霾)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照明设施,厂工作车辆停止使用,对重点作业场所、地点设灯光警戒。

(五)、雷电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房屋、库房、机械设备防雷装置,停止高空作业和焊接作业,有雷电时,停止高频生产设备用电,并切断电源。

(六)、高温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室内生产车间高温环境通风和室外高温作业场所防范设施并做好防暑作业人员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户外作业人员作业时间调整,防范机械设备高温故障。

(七)冰冻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并修复供暖管路保温设施清除生产厂区道路和作业环境的结冰,做好设备油压、车辆保暖、保温和清除房檐冰溜子等工作。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汛期将至,根据公司总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确保项目雨季期间安全施工,并根据乌拉盖当地的具体情况,编制“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机构及分工:

三、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与及时组织管理:

1、及时组织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工地施工现场全面的大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并在3日内整改完成。

2、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购买足够的三防用品。

3、要求施工单位组建三防抢险队,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接到气象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的相关预警信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5、三防小组成员手机在三防期间全天候处于开机状态,保证通讯畅通。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如出现意外事故“三防”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当项目遇到一般性洪灾时,首先要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如遇到特大洪灾时,立即向处“三防”领导小组报告,由小组统一指挥抢险;领导小组没到达时,由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所有突击队员接到命令后,20分钟必须赶到现场集合,听从领导的指挥。

四、三防事故应急措施:

1、接到警报后,“三防”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施工现场预警信息,及时组织人员就位,安排防护措施,做好排水、防雷、人员避险等工作,保护好人身生命及财产。

2、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的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组织好危险地段人员、物资的疏散和撤离工作,做好后勤生活保障、应急救护的准备。

3、如出现人员受伤情况,首先抢救伤员,并通知相关负责人。

4、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寻求当地政府的援助以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五、三防期间的设备物资准备:

防洪沙袋、雨衣、胶靴、手电筒、铁锹、潜水泵、灭火器、排水管、常用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绳子等应急物资。

六、

雨季“三防”工作,要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人,不放过一丝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对于重点部位、重点工作,要加强管理,决不允许出现问题。确保工程在雨季施工期间的安全、质量与进度。

七、“三防“期间人员值班明细:

时间人员

星期一赵军

星期二刘小卫

星期三顾维民

星期四赵军

星期五刘小卫

星期六顾维民

星期日赵军

三防期间报警及救灾电话:

医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公安110

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长:万季权

副组长:鱼小龙曹永红段英俊

成员:高强樊永昌王德锁魏东江陈荣瑞李宏斌陈孝军

何斌社郭婷张鹏亮魏宝江王彦博毛建英曹继平

杨超任云杨荣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上下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规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除外)、电源。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6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高温、大雨、大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气象灾害。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二)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6、《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经理组成。指挥机构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

第五条职责

组织制定、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对发生气象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组织对被破坏的给排水、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工程生产;负责灾情的收集上报;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三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六条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一)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发布

天气气候预测机构预测12、24、48小时内有暴雨、大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预报信息传递到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由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负责及时通知到各项目部、各班组。

(二)气象灾害信息审核

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立即通知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并报送主管领导。

(三)预警预防行动

收到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警报信息后,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分别从思想、组织、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等方面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和气象灾害情况。

第四章应急预案响应

第七条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办公室主持召开灾害性天气会商,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第八条信息处理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第九条紧急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岗位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三)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四)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十条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第十一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教育。

第十二条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分公司,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对在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或项目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公司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

第十七条各分公司或各项目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分公司或项目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八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及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

《榆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路经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县(区)要层层组成应急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本区域的'灾害应对和防范、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沙尘暴灾害发生时,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市、县(区)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工作准备和预案准备,常抓不懈,不打无准备之仗,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灾害。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或由相邻地区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影响到我市境内、需要市林业局协助地方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2.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根据市政府指示,需要市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3.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需要市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1.榆林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市林业局分管局长

成员:林业局政秘科、造林科、计资科、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站等单位负责人

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市级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研究、解决县级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林业局政秘科:负责向省林业厅、市政府报告和向相关市、县(区)通报情况公文的审核工作;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救灾捐赠等工作;

造林科: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报告、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事务;

计资科: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意见和处理需要,商市发改委、市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森林公安局: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

市林业站: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的灾害状况调查、分析、评估等工作。

2.榆林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林业局造林科,由分管防沙治沙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林业局各相关科、室和市林业站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为: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系统内各应急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的信息收集、处理、通报以及具体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研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完成市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赴现场工作组

市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赴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工作组人员从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调集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了解突发沙尘暴灾害及其损失情况,协助地方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机构做好灾情监测、分析和救援工作;了解地方突发沙尘暴灾害救援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完成市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4.专家咨询组

市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成立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人员由有关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是:指导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对沙尘暴灾害进行预测分析,为防灾减灾作好服务;参与对突发沙尘暴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价;赴沙尘暴发生区调研沙尘暴灾害形成的原因,提出沙尘暴灾害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二)市级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然灾害,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市级林业、气象、环保、民政、卫生、农业、交通、民航、铁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市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做出预报,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2.市农业局: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3.市环保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4.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5.市卫计局: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卫生防疫人员对灾区伤员进行抢救并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6.市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

7.机场办:组织制订民航运输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民航运输安全。

8.铁路办: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

(三)地方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县(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林业、财政、气象、环保、民政、农业、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造成危害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等情况。

三、预警和监测机制

(一)预警预报

1.每年年初,由市林业局、市气象局联合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报市政府,为领导决策和防灾减灾服务。

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积极协调市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测,及时做出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市气象局应利用气象卫星和地面气象站点,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情况及其相关资料,为应急决策服务。

(二)预警支持系统

1.定期开展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市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沙尘源区的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能根据需要提取不同区域的沙化土地、植被等信息,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基础数据。

2.收集并建立全市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利用卫星遥感、雷达等高新技术手段,结合地面监测站点调查、观察资料,形成一个迅捷、高效、实时的市级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4.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

四、应急响应

(一)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1.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对人畜、农作物、林木、交通等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二)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1.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后,立即启动市、县两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市林业局同时向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市政府报告沙尘暴灾害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启动省级直至国家级应急预案。

2.当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后,立即启动市、县两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向省林业厅、市政府报告沙尘暴灾害有关情况。

3.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III级或IV级)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向市政府报告沙尘暴灾害有关情况,由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或县级沙尘暴应急预案。

(三)险情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做出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做出响应,抓紧做好防灾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1.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做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主要受影响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迅速做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要部署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要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沙尘暴发生前人员不要外出,牲畜入圈;安排本地交通部门及时封闭高速公路或采取限速及限流措施,并在灾后尽快清扫路面,保证行车安全,及时开放交通。同时,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2.市林业局险情响应措施

在接到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积极协调气象部门,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要及时做出预报;将险情通报有关部门如交通、民航、农业等,做好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

(四)灾害应急措施

1.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

灾害发生后,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市、县两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认真做好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告上一级政府和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市、县通报。接到通报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2.市林业局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立即组织做好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同时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市通报情况。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灾害发生县、区人民政府,详细了解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灾害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部署,并组成赴现场工作组;必要时,邀请省林业厅派人参加。

(3)赴现场工作组应于5小时内出发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突发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在到达现场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灾情报省林业厅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

(4)现场处置应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进行。

(五)信息共享和处理

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市、县两级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2.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本级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

3.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要在各地沙尘暴发生2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在结束后2个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状况初步信息上报市政府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沙尘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沙尘暴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报市政府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各地特大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经汇总和处理后,及时报告市政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5.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六)通讯联络

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处置过程中,市级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赴地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之间都要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联络渠道,保持通讯畅通。要明确主要联络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各级人民政府之间、市林业局与各县(区)之间、市林业局与赴现场工作组之间、现场工作组之间都要明确灾害应急专用电话,在专用电话发生故障时要设法采用其它有线电话、无线通讯方式等一切可能利用的通讯工具进行联络。

(七)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县(区)要尽快制定本辖区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林、农(牧)、气象、交通、民政、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负责辖区范围内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八)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在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九)新闻发布

1.市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沙尘暴灾害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确定专人负责。

2.沙尘暴灾害情况要向新闻界发布。新闻发布要经市林业局领导批准。发布要把握时机,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发布的内容包括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危害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十)应急结束程序

对于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市林业局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要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领导小组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二)沙化监测体系基础信息保障

抓紧做好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为沙尘暴中短期预测提供基础数据,为防灾减灾提供服务。

(三)荒漠化监测体系保障

荒漠化监测体系建设是了解和掌握沙尘暴灾害信息的基础性工作,要抓紧完善市、县两级荒漠化监测体系,特别是县级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全市荒漠化监测体系,保证沙尘暴灾害信息的迅捷、真实和可靠。

(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榆林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各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渠道解决。

(五)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应的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做出迅速反应。要应用已经建立的沙尘暴监测与灾情评估系统,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技术合作,共同开展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为推进沙尘暴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务。

(六)宣传培训保障

1.宣传培训。市林业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2.培训。定期组织对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地方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

由市重大沙尘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案实施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县(区)的专家、技术人员对预案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专家论证后发布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三)责任追究

对于在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防御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预案制定与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榆林市人民政府制订并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8

为预防各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各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灾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全面部署,镇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就地负责。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凡我镇发生的:

(1)重大洪涝、干旱、冰雪等气象灾害;

(2)机关、学校、民房、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和重大疫情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镇政府、镇属单位、各村委会全体干部应做到:

(1)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要落实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自负责。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3)要严明纪律,凡因不听指挥调配,工作不落实,人员、措施不到位,出现因灾害造成群众伤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镇政府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等机构负责人组成。

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主要职责是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救灾,负责整个救灾工作的灾情收集、整理,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民政办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其组成单位和职能为: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办公室设在应急办。主要职责:

1、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

5、及时协调和处理救灾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组

组成单位: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宣传室

职责:负责与镇政府领导、镇各有关部门、灾区联络工作;传达落实镇人民政府有关救灾工作命令和政策;把救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监督各部门和自然灾害发生地域的应急工作;收集汇总和上报抗灾救灾的有关情况,负责编辑灾情简报与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灾区抗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灾情评估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农业站、镇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做好灾害趋势的协商与预测;负责组织自然灾害评估,确定灾害等级。

转移安置组

组成单位:派出所、镇民政办、镇中心卫生院。

职责:负责灾民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治安防范及保障工和;负责赴灾区抢险救灾部队调遣和指挥工作。

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应急办、镇农业站。

职责:负责救灾应急所需的.交通、通讯、医疗救护、救援物资的调度、下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救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捐赠物的接收与发放。

灾后重建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站、镇应急办、供电所、镇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灾区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制定灾民倒房重建总体方案;负责灾区水利、通讯、交通、教育、电力设施的恢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

审计监察组

组成单位:镇财政所、镇纪检办

职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违规行为。

五、应急准备

(一)物质准备。与本辖区内主要生活用品销售商建立应急供货协议,当应急救助物资不足时,向上级申请调拨。

(二)救灾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三)人力准备。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与各单位、各村及社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根据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六、信息报送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向镇政府防灾减灾应急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由镇政府减灾办整理汇总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9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应对洪水灾难的快速反应实力,刚好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难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站实际状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平安管理条例》、《重大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电站因以下因素导致重大险情时适用本预案:

1、超标准洪水。

2、工程隐患。

3、地震灾难。

4、地质灾难。

5、上游水库溃坝。

6、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务。

7、斗争或恐怖事故。

8、其他。

四、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自身健康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动身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阔人民群众的才智和力气,建立科学、高效的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实力和应急工作技术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平安防护,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坚持以防为主,把预防洪水灾难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料、预警、预防工作。把一般洪水灾难的预防和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依法规范,坚决处置

洪水灾难发生后,要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坚决处置,严防灾难进一步扩大。

(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力保人员和工程平安为原则,听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

(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根据条块结合、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各乡镇、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发挥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讲求救灾实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使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机构之间实现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五、预案启动

本预案由电站平安生产管理负责人确定启动实施。

六、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由电站法人代表任总指挥,电站平安生产管理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其他有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递上级防洪救灾工作指令。

(2)指挥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恳求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3)刚好了解驾驭汛情、灾情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状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提高全镇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能力,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和《射洪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应急任务

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的应急任务是;

1、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负责一般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县局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保护的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一般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工作。

5、接收本镇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有关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7、及时向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镇内发生的环境保护。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

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胥丽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职责

(1)审批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决定镇环境保护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和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4)组织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5)审定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

(6)负责发布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镇环境保护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监督监察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3、接受县环保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镇内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镇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起草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事故报告。

7、组织开展对环境保护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监督。必要时,经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

8、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9、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环境保护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应急行动

(一)准备

镇环境保护日常准备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镇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保护、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全面负责。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镇政府、县环保局、其它部门和单位及环境保护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环境保护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时,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理论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镇政府、县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镇环保部门配合县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保护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保护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污染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负责现场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

(一)应急终止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要组织有计划的配合好县环保局环境污染监测,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污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具体意见;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镇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11

为科学、高效、有序开展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小组体系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副组长组成,负责组织调查人员灾情破坏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安全地或疏散过渡点。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服务站成员组成,负责组织抗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

二、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根据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稳定社区、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开展工作。

3、紧急处理

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灾情破坏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必要时疏散群众。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群众的安全防护

社区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分区分片逐一落实。

5、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灾害事件发生后,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6、应急结束

经防灾减灾小组评估,认为灾害处置工作已经完成,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终止应急状态。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12

一、目的

为加强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三、职责

3.1生产技术部: 负责组织制定各类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协调落实。

3.2安全监督部:参与各类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及时将污染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

3.3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措施, 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3.4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参与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及演练,经常深入现场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清洁生产。

3.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及时进行治理,当污染源无法排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单位领导汇报。

3.6岗位员工: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应急演练,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 环境污染应管理程序

4.1在所管辖区出现环境污染,应按如下步骤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环境污染——切断污染源——保护污染现场——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到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处理队伍——对污染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祥见附录1)。

4.2人员管理:

4.2.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

4.2.2污染单位负责人应在污染区设置专门人员保护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4.2.3生产技术部接到报告后,通知有关人员就位,严格按各自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4.2.4环境污染处理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单独行动。

4.2.5进入污染区的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佩带防护用具,只充许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到处走动。

4.2.6污染事故处理完毕,要做到工完料静场地清,安全监督部和事故单位应记录存档。

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13

一、总则

汛期将至,根据公司总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确保项目雨季期间安全施工,并根据乌拉盖当地的具体情况,编制“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与及时组织管理:

1、及时组织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工地施工现场全面的大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并在3日内整改完成。

2、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购买足够的三防用品。

3、要求施工单位组建三防抢险队,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接到气象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的相关预警信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5、三防小组成员手机在三防期间全天候处于开机状态,保证通讯畅通。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如出现意外事故“三防”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当项目遇到一般性洪灾时,首先要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如遇到特大洪灾时,立即向处“三防”领导小组报告,由小组统一指挥抢险;领导小组没到达时,由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所有突击队员接到命令后,20分钟必须赶到现场集合,听从领导的指挥。

三、三防事故应急措施:

1、接到警报后,“三防”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施工现场预警信息,及时组织人员就位,安排防护措施,做好排水、防雷、人员避险等工作,保护好人身生命及财产。

2、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的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组织好危险地段人员、物资的疏散和撤离工作,做好后勤生活保障、应急救护的准备。

3、如出现人员受伤情况,首先抢救伤员,并通知相关负责人。

4、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寻求当地政府的援助以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三防期间的设备物资准备:

防洪沙袋、雨衣、胶靴、手电筒、铁锹、潜水泵、灭火器、排水管、常用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绳子等应急物资。

五、“三防“期间人员值班明细

时间人员

星期一赵军

星期二刘小卫

星期三顾维民

星期四赵军

星期五刘小卫

星期六顾维民

星期日赵军

三防期间报警及救灾电话:

医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公安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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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沙防尘应急预案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组织指挥程序

一、林场辖区一旦发现火情,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和扑火指挥,副指挥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十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午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过火厂的责任制第四章,后期处置第12条临场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花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第15条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hty567.com/zufanghetong/5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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